为补充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人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旅游大巴驾驶员8名,具体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具有A1驾照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5、薪资待遇:基本年薪万元;五险一金;
6、其他待遇: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南河路299号
咨询电话:刘老师 0574-89506767、13857416218。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五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并同意接受资格审核。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驾驶员岗位采用技能实操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本公司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行为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专业知识、回答问题准确性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根据面试从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刘老师 0574-89506767、13857416218。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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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报名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原标题: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