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相关资料图)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赛伍应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
事任职资格。我们同意提名吴小平先生、陈洪野先生、高畠博先生、严文芹女士、
陈浩先生、路高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
任职资格。我们同意王德瑞先生、梁振东先生、武亚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丹云、梁振东、武亚军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丹云:
梁振东:
武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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