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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资讯丨锈邦·空想欧罗巴:第一卷·来自弗朗西斯的爱丽丝

哔哩哔哩   2023-05-15 14:19:13

第一章:灰色的年代

莫里斯坐在旅馆办公室的沙发上。窗外下着大雨,这是三月第一个星期六,日历上的日期记着三月六日几个字。这个日子被他用红色的圆圈圈了起来,因为今天,他要接待一个客人。一个特殊的客人。


(资料图)

莫里斯的旅馆名叫千年旅店,它位于这座弥漫着蒸汽的城市的中心,坐落在铁橡树大街的第33号,正好位于维斯托利亚广场的环形地带。它的正对面是东人街,那里挤满了从神秘的远东国度来的各路客商。他们操着本地人听不懂的口音,以及各种各样的方言。带着各种奇妙的货物,都聚集到了这里。但是莫里斯并不关注这些,相比较于那充满了神秘色彩的东人街,他更关心的是一些更实际的状况。

外边的街道上依旧热闹,热闹一如往日所以嘈杂一如往日。即便在这样下大雨的天气,来来往往的大小马车也依然没有停下的意思。忙碌的大街上,街角的警察局里,警车又出动了。一起罪案发生在城市的底层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这不由得让莫里斯有点担心起来。有人拿着报纸走出了酒店,莫里斯向下看去,发现那个人的腰间别着一把手枪,他的口袋里露出了半截他投资的股票。没过一会儿,他就浑身湿透了,而这个男人却并不以为意,莫里斯又仔细看,发现这个人的左手竟然还拿着半瓶威士忌。莫里斯认出他来,这位客人昨天刚刚入住,就在夜里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在和自己的商业伙伴们把酒言欢。莫里斯觉得再继续这样下去,他今天的特殊客人恐怕就要有点麻烦了。

这是一个多事的年代,仗着坚船巨炮,维斯托利亚女王用无敌的舰队把英格列塔的版图扩张到了全世界。伴随着殖民浪潮和淘金热,诸多贸易往来产生的利润让帝国来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就像乐观主义者在报纸上说的: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金钱。这个时代你不需要别的,因为哪怕你弯下腰都可以在地上捡起黄金。

“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是一个黄金的年代,当然了。但同时,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这是某个不怎么有名的诗人同时也是一个不入流的悲观主义评论家对这个年代的“无病呻吟”,但这句话也十分可观地描述了这个时代。然而对于莫里斯来说,这些都不是。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它的颜色一如外边天空中的阴云,是一团灰色。

钟表上的指针一点点移动。莫里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窗外下方人群的一举一动。他脸色阴沉,眼皮连眨都不眨。等到钟表时针指向10点,布谷鸟叫了十下之后。莫里斯终于看到了他正在等待的东西。

一辆红色的马车出现在了楼下,拉车的马是两匹枣红色的骏马。马车的车厢十分考究,红黑相间,轮毂还烫了一层金漆,车门上雕刻着这个车的主人家族的纹章。盾牌和十字,宝剑与皇冠,还有那印在盾牌中央,比一切都显眼的白百合已经说明了这位来宾的与众不同。莫里斯几乎是立刻就注意到了这辆显眼的马车,他的脸色的连瞬间变得铁青。他拿起衣服大步走出门,命令侍者在客人进入旅馆后的第一时间把那辆车子带到后院劈成柴火,马也要藏起来。他吩咐自己的雇员,立刻用之前就准备好的黑色大厢马车代替这一辆。做完了这一切安排,他终于可以文质彬彬地把客人迎接进入了旅店了。

“我应该早就提醒过你们不要做任何张扬自己身份的事情,所有事情只需要按照信中交代行事吗?”他找到了客人中的一位,那是一位穿着讲究的高个子老人。他委婉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希望对方在这件事上能够重视一些。

老人无可奈何地回答:“关于这件事情,莫里斯先生,我非常抱歉。但是……殿下还是太年轻,不明白这类事情的轻重,请您多多包涵。”

莫里斯瞥了一眼那个还在停留在的门口的女孩,她穿着一身漂亮的洛可可式连衣裙。莫里斯注意到那套淡粉色漂亮裙子在灯光照射下似乎能看到点点的闪光像海沙一样出现在裙子上,他估计缝制这裙子的时候,缝制的线里应该是加入了不少昂贵的金线。

在那女孩身边的不远处,旅馆的侍者正在忙不迭地帮她搬运行李——剩下没搬走的可还有十几个大箱子呢。侍者依然在努力地搬运,那边那个女孩则悠然自得地考在旁边的沙发上得意地欣赏着这群忙碌的服务员。她已然把这个旅馆的服务人员当成自己的下人了。这样的事情莫里斯已经见得很多了,但是他意识到自己需要重新评估一下目前事态的严重程度。

“你们知道现在的情况吧?”莫里斯回过头重新想那个老人确认。

“请相信我,莫里斯。”老人回答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那就好。”莫里斯点了点头随后走去了前台。他需要人更快地把行李都搬去提前准备好的房间。更快并且更安静。

第二章:爱丽丝·让·路易公主

客人很快就住进了房里,莫里斯却依然愁眉不展。他看了看外边的大街,看起来很快会有一批报社的秘密记者追到这里。实际上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开始行动了,那辆考究的马车很明显引起了几个电话亭里的人的注意,他们似乎等候多时了。

莫里斯立刻叫来了领班,让他给在后院干活的员工下达命令:刚刚进门马车只可以劈成柴火但不可以在后边烧,只要把马车劈烂就好,不允许在后院点火。他另外嘱咐他们不要把马弄伤,因为这两匹马还要拉别的车,如果没有会很麻烦。他谨慎地注视着街上的一切,然后背过身去拉上窗帘。

外边的仆人进来告诉他,他需要的马车到了,型号和颜色都和他定制的完全一样。

“车停在哪里?”莫里斯问。

“停在后院,您的库房。”仆人回答。

莫里斯二话没说,急忙下楼。他快步不停,径直穿过大堂走向后门。期间他一句话不说,面孔严肃地就像是黑夜里捕捉田鼠的猫头鹰。即使连遇到了富有的客人也都不问好。

他碰到了两个穿着昂贵裘皮的富商,但是他专心走路根本没听见这一男一女在背后的怒骂。他没有心思搭理,甚至不知道自己刚刚撞到了人。他就这样和一匹莽撞的野马一样重重地推开酒店的后门,门摔在墙上,发出了沉重的“咣当”声。他走到了后院里,然后一刻不停地来到了自己的库房。这一刻,莫里斯觉得自己好像走了十几里路,他从未感觉这个距离如此漫长。

那辆车就停在那里,之前的车已经被劈成了木柴堆放在柴堆上。仆人们正在擦汗,莫里斯则不顾浑身已经被淋湿,仔仔细细地检查起面前这两车。他礼貌地推开了仆人递给他的手巾,从怀里掏出马车的设计图。他一钉一铆地检查,一一对照自己的设计图去看。他整整检查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吃饭的时间都过了才闲下来。

“哎……这就没问题了。”莫里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脑袋已经被汗浸湿了。

外边的天已经放晴了。莫里斯接过了仆人递给他的毛巾然后好好地擦了擦脸。这毛巾是温热的,上边还撒了些花露水。

莫里斯感觉放松多了,而这时,一个声音从他背后的门那边传来。

那是一阵鼓掌声,还有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那声音清亮又高挑,带着一种仿佛纯净的银子和散开的宝石珠子碰撞在一起时才会发出的清脆。又拥有那种在宁静乡间,清晨百灵鸟发出的第一声啼鸣的优美。这声音正在用一个严谨的,甚至带着矫情的,类似古用于的修辞对他们说话。乍听起来甚至让人觉得这声音的主人也许并没有活在现代。

“果然,父王说的没错,您不愧是最专业的。”那女孩的声音如此说道。

“公主殿下。”莫里斯叹了一口气,擦着额头上的汗转过身。

只见一个少女正站在库房的门口,穿着有金色蕾丝裙角的红色泡泡袖长裙。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头发,齐腰长发的末端自然地卷起,非常的漂亮。那金色的头发,好似用精金抽丝,一根一根拉成的,精致的五官和白皙的皮肤让最昂贵的瓷娃娃都相形见绌。

少女有一双美丽的蓝色眼睛,那眸子如同淡蓝色的湖水,又好似完美的天蓝色的蓝宝石,纯洁无瑕。她翘起嘴角,抬起了自己的手,身后她的老仆人恭敬地把她的手扶住。女孩扭过头,下巴微微翘起,表现出高傲和威严的态度,她自己很高兴,但是莫里斯却不太高兴。

“公主殿下,您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这儿。”莫里斯对她说。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少女的家族里,每一个人都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拥有漂亮蓝眼睛的公主走到车前,她像一个公爵在视察自己的领地一样,让她的仆人带着她在车周围看了一圈。她昂着头,好像不屑于看眼前这辆平民马车。

“这还是挺不错的。”最后,她停在了莫里斯的面前。“你不介意送我回房间吧?”她向莫里斯伸出右手。

莫里斯看了看公主,又看了看站在门旁边的老仆人。

“我非常愿意,公主殿下。”她说道,“但是我的时间不允许我这样做。”他接着说。

“您这次到来事关重大,我必须保证万无一失。”他继续说道,“所以,请您原谅。”他鞠躬行礼。

“我知道了。”不悦地皱起了眉头,“奥朋!”她拍了拍手,老仆人就赶忙上前去。公主又伸出手来,名叫奥朋的老仆人就扶住她的手将她带出了库房。临走前他还不忘向莫里斯表示感谢。

库房的门关上了,莫里斯让其他人把马套上车,以后就可以放心使用了。

第三章:维斯托利亚女王与弗朗西斯的国王路易

蒸汽城其实不叫蒸汽城,蒸汽城的本命叫做“锈邦”。之所以它名叫锈邦,是因为它容纳了英格列塔近乎十分之一的重工业工厂,而这些工厂几乎都在城市的郊外。因为需要烧煤的原因,滚滚的浓烟常常徘徊在这座城市的上空。而由烟雾滴下来的酸雨不仅仅给河道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还给这个聚集着管道和财富的城市镀上了一层红锈,也就是因此,这个城市才叫做“锈邦”。

这里是英格列塔的第二大城市,首都亚伦市位于这座城市东北约一百二十公里。那里被称为世界第三奇迹和工业世界第一大奇迹的英格列塔巨型守望楼以及以华丽和奢华而著称的维斯托利亚宫——也就是女王的宅邸。这座伟大的宫殿以女王的名义建造又以女王的名字命名,为的是纪念这位伟大的女王以强硬的手腕和高超的智慧以及精明的手段带领着英格列塔成为世界第一强国。锈邦是一座拥有着六百万人口的城市,同时也是这个国家重要的商业中心之一。它汇聚了世界各地的名流富商,达官显贵——从遥远又古老的极东来此的东人行囊里装着神秘的古书和精美的刀剑、瓷器,擅长做生意以高明的敛财手段而闻名的优达人,你永远搞不懂他们为什么那么有钱、波利斯的商人喜欢带着昂贵的宝石和稀有的香料、应德拉人则带着当地的人口和难得一见的野兽来此。每天变幻的股市也在告诉这座城市里的那一部分“中产阶级”,他们今天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又提升了,就连城市角落里最贫穷最一无所有的穷苦人也会挺起胸膛骄傲地告诉你:他是个英格列塔人而他在锈邦当工厂的工人。

锈邦和首都不一样,首都是一个恬静且温文尔雅的淑女。但锈邦呢?锈邦是强劲的、效率的。它是一台动力十足的发动机,它总是忙碌,并且发出巨大的、隆隆的、如雷霆般让整个世界都无法忽视它的巨响。它是帝国重工业的心脏,如果没有了锈邦,维斯托利亚女王皇冠上的宝石,恐怕要少了几颗。

如今这个时代,所有人都想来英格列塔与她共同分享财富,无数的人在这里或飞黄腾达或倾家荡产。疯狂的年代里没有人能保持理智,人类对于财富的欲望就如同糖水吸引蚂蚁一样,让他们对这个王国趋之若鹜却无视自己随时可能溺亡其中。

它仿若古代高贵的鲁巴共和国。在遥远的古代,当英格列塔还只是茫茫大海上的一个无名小岛的时候,鲁巴就已经闻名天下。那时的人们说:条条大路都是去往鲁巴的。从南方的尼古儿到古老的小亚拉讯,沿着内海、直到山脉,无人不知当时鲁巴的大名。彼时的人们只知道鲁巴,正如现在世界只知道英格列塔,鲁巴已经伴随着分裂被埋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而英格列塔已经傲然而起,向着全世界散发着统治者的光辉。

维斯托利亚女王就是这个国家的领导,与她齐名的还有弗朗西斯王国的国王路易。然而虽然在治理国家上,两者不分伯仲,但是在众人眼里,大都认为女王更胜一筹。每个人都认为之所以路易不如女王是因为他的个人生活问题实在是一个“问题”。他的情人太多了,私生子也太多了。在他本国有一个笑话是这样说的:路易国王走在大街上从来不敢张嘴喊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害怕不知道从哪里又跑出来一个自己的“儿子”。

这个笑话常被人们当成茶余饭后的笑料,当然,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糟。不过有一件事情倒是真的:路易国王在六十岁的时候又得到了一个女儿,好在这个女儿是自己的皇后生的。在那之前,他有过一任妻子,这个妻子给他留下一个儿子,之后就难产死去了。路易伤心欲绝,三十年没有再娶。然后……他就有了许多情妇,可是他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结婚。直到五十九岁,他才又取了一任妻子。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妻子比他小整整二十四周岁,国王说她是某个没落贵族的后代。婚后,这个妻子给他生的女儿,就是爱丽丝·让·路易公主。

如今这位国王已经快八十岁了,王子小路易早已经遵从他的安排和公爵的女儿结婚生子,只有这个女儿让他放心不下。如今的弗朗西斯已经不是一百年前的弗朗西斯了,彼时它还是世界第一,如今却已经被搅和的什么也不剩了。

路易国王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但是也丝毫没有办法。谁让女王手里握着的棍子跟他隔着一条海呢?但女王也犯了一个错误:她小瞧了国王的个性。记仇的路易是无论如何也要报一箭之仇。所以,他决定在自己能报一箭之仇之前,先和对方修好,最好还能把对方的家搅和的不得安宁。他终于还是选中了爱丽丝,自己的女儿,这个完美继承了自己母亲个性的弗朗西斯公主。

爱丽丝站在房间里,窗口旁,看着外边被大雨淋湿的街道和行人。她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恼火。

“我才不要为了那个又老又蠢的父亲牺牲我自己。”她想破口大骂,却明白自己的身份,然后就憋了回去。她攥紧了拳头,暗自下定了决心。

“我要上街走一走。”她命令仆人给自己打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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